发表时间: 2019-01-03 19:00
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型货车
绕道城外通行的通告
为提升芒市城区空气质量,进一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芒市城区造成的大气污染,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芒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区部分道路限时限路段禁止车辆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批复》(芒政复〔2014〕29号)的文件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禁止大型货车驶入芒市城区的基础上,要求大型货车采取绕道城外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类型为大型货车,即指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重型、中型挂车。
二、禁止大型货车驶入机场大道及金孔雀大街南段,限行时段为7:30-23:00。
三、大型货车绕道城外通行路线为320国道↔金孔雀大街北段↔珠宝小镇路口↔ 田园大道↔高速公路南出入口通道↔芒瑞大道↔风平。
四、在受限时段内,大型货车同时禁止在上述限行的道路及范围内停放。
五、请涉及人员自觉遵守本通告的各项规定,凡违反本通告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驾驶员给与支持配合。
芒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9日
编辑:杨西元
审核:杨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