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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限行调整:摩托车货车注意,新限行区域已扩大

发表时间: 2017-03-13 19:23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3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沙晓峰)3月13日,南海网记者从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保障三亚市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结合全市实际,现决定从2017年3
月20日起,进一步扩大三亚摩托车辆、各类货运车辆限行区域。违反通行禁令者,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具体事项如下:

一、摩托车辆、货运车辆限行区域

(一)凤凰路、海虹路、新城西路、御海路(新城西路与御海路交叉口至三亚湾路与御海路交叉口)、三亚湾路、光明‪‎路、胜利路、建港路(胜利路与建港路交叉口至建港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解放路、榆亚路(三亚大桥至狗岭路与榆亚路交叉口)、狗岭路为分界线连接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凤凰路、迎宾路(公安局路口至迎宾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学院路(迎宾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至荔枝沟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荔枝沟路(一中路口至学院路与荔枝沟路交叉口)、海螺一路为分界线连接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三)育新路(育秀路与育新路交叉口至凤凰路与育新路交叉口)、育秀路、海润路(凤凰路与海润路交叉口至育秀路与海润路交叉口)为分界线连接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及火车站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鹿岭路、小东海路(鹿岭路与小东海路交叉口至鹿鸣路与小东海路交叉口)、鹿鸣路(小东海路与鹿鸣路交叉口至鹿回头路与小东海路交叉口)、鹿回头路(小东海路与鹿回头路交叉口至南边海路与鹿回头路交叉口)、南边海路、榆亚路(鹿岭路与榆亚路交叉口至南边海路与榆亚路交叉口)为分界线连接形成的闭合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限行车辆类型及时间

每日6时30分至22时,限制4.5吨以上(含)各类型货运车辆(已核发通行证的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石油天然气供应等应急救援车辆除外)进入限行区域道路通行。

每日7时至9时及17时至21时,限制4؜.5吨以下中、小型货运车辆(不包括皮卡车)进入限行区域道路通行。

摩托车辆(二轮普通摩托车、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各类非法拼装的摩托车)全时段禁止进入限行区域道路通行。

三、特殊应急保障车‪辆通行

原已核发通行证的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石油天然气供应等特殊应急保障车辆通行,请及时与交警支队联系,根据应急保障工作实际,重新制定通行路线和时间规范通行。

警用⁩摩托车,工商、税务、综合执法等单位稽查、巡查并喷涂标识的具有合法手续的执法专用摩托车,经市公安局批准的并喷涂统一标识的具有合法手续的特种行业专用摩托车,暂不受本通告的通行限制。

⁧四、摩托车、货运车辆违限入市管理处罚

违反本通告进入限行区域及路段行驶的摩托车辆、货运车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将罚款100元,记3分;有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检查岗,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